清末民初工具形佩饰的源流及文化内涵初探
   来源: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7年12月13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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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楠

【摘 要】清末民初时期的众多佩飾中,有一种工具形佩饰十分独特,它的坠件由生活小工具与兵器小件组合而成,与其他连接组件又共同呈现出整体装饰性效果。根据历史文献和考古资料可知,这种佩饰发端较早,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是人们的生活需求、审美意识与趋吉心理的集中体现。

【关键词】佩饰 坠件 实物 寓意

广州市荔湾博物馆藏有一件清末的银镶翡翠佩饰,通长53.5厘米,挂环处为一蝶形银镶翡翠花牌,翡翠做蝶身,银片錾刻线条纹样表现两翅及触须。牌下系银链连接第二层翡翠荷叶牌,左右两侧分别链系铃铛和花篮形银件,最下层翡翠荷叶花牌以银链系挂五物件:耳挖、钩、刀、锥等(图1)。从其形制判断,应为女性挂于衫前腰间的一种佩饰。

清末民初时期的银链佩饰并不少见,多为银链、银片(件)和坠饰组成,层次丰富,形制多样。坠件常见铃铛、元宝、动植物、瓜果等造型,装饰性强,寓意美好。而这件银镶翡翠佩饰的坠件较为独特,为日常实用的小工具式样。这种佩饰有什么特殊的寓意?又从何发展演变而来?笔者结合部分历史文献和实物资料进行初步探究。

一、实物的形制

与广州市荔湾博物馆馆藏银镶翡翠佩饰相类似的器物还见于其他一些博物馆和民间收藏。如广东省佛山市博物馆收藏的花篮形佩饰(图2)、双鱼形佩饰(图3)、宝盒形佩饰。郝蕴琴、颜广仁、杭海等个人收藏的葫芦纹银佩饰(图4)[1]等。

总体来看,这类佩饰主要由勾环、链条、连接牌(件)、挂件等构件组成,由单条或双股银链串联一至两个或三个银牌,银牌锤锻镂刻的纹样丰富,精美雅致,可见葫芦形、蝴蝶纹、宝盒形、双鱼纹、篮花纹等,既起到束口、连接、装饰的作用,又可将整件佩饰分层,使其看起来层次丰富,和谐美观。单层佩饰以银链拴系一个银牌,多层佩饰分层拴系二至三层银牌,最下层银牌坠挂三或五个小物件,可辨认的有耳挖、牙签、镊子、刀、钩、剑、锥等。

与纯粹的装饰性佩饰相比,此类佩饰的坠件很是特别,多为生活实用工具与兵器的小件组合,同时与其他组件又共同构成整体呈装饰性的佩饰。这类佩饰似乎保留了古代杂佩的遗韵,但又有自身鲜明的特色,溯其源起,通过历史文献和考古资料可窥见一二。

二、佩挂习俗的源起

随身佩带实用工具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礼记·内则》记载:“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拂髦,冠緌缨,端韠绅,搢笏。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偪屦着綦。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衣绅。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箴、管、线、纩,施縏帙,大觿、木燧、衿缨,綦屦”[2]。

明代文学家胡广对这段记载作了详细的注解:“所佩之物,皆是备尊者使令之用,纷以拭器,帨以拭手,皆巾也。刀砺,小刀与砺石也。觽,状如锥,象骨为之,小觽所以解小结者,金燧用以取火于日中者。”“大觽所以解大结木燧钻火之器晴则用金燧以取火阴则用木燧以钻火也。”“箴管,箴在管中也;縏袠皆囊属,施縏袠者为贮箴线;纩也衿结也,缨香囊也。”[3]

由此可知,先秦时期,随身佩带劳作、生活工具是晚辈侍奉长辈的礼仪要求。男女所佩之物均有巾、刀、砺石、解结锥、燧等,不同的是男性另佩射箭工具,女性则佩女红用具。这种佩物形式虽出于家庭礼制的要求,但也直接反映了当时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男女社会分工。

如果说先秦时期女性佩挂的工具主要为日常实用目的,以反映劳作的内容和方式,来彰显勤劳孝顺的法则礼制,那么后朝的女性佩饰则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体现了更深层次的含义。《晋书》卷二十七载:“惠帝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兵佩,又以金、银、玳瑁、之属为斧、钺、戈、戟以当笄。”[4]《宋书》卷三十也有同样的记载:“晋惠帝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兵佩,又以金、银、玳瑁之属为斧、钺、戈、戟,以当笄。干宝曰:“男女之别,国之大节,故服物异等,贽币不同。今妇人而以 兵器为饰,又妖之大也。遂有贾后之事,终以兵亡天下。”[5]

从上可知,晋时,妇人不仅将五种兵器组合而成的“五兵佩”作为佩饰,还佩戴用金、银、玳瑁等制成的斧、钺等兵器形笄。一般来说,女性佩戴兵器形物并不符合古代礼节,但兵器形佩饰的出现确实是当时的一大创新。何以会如此,学界并无定论,笔者认为可能与当时的社会局面有关。三国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继春秋战国之后的又一个社会动荡时期,战乱打破了中国自古以来的许多礼制,妇女以兵器为饰,其目的可能用于辟邪防护,以求得心理的安慰,也可能反应了女性渴求和平安宁的愿望。

三国两晋南北朝以后,工具和兵器等组合佩饰屡有出现。不同的历史时期,其佩件组合和佩戴的人群均有不同,唐代佩刀、刀子、砺石等物成为朝中官员的装束规范。《旧唐书·舆服志》记载:上元元年八月又制:“一品已下带手巾、算袋,仍佩刀子、砺石,武官欲带者听之……景云中又制,令依上元故事,一品已下带手巾、算袋,其刀子、砺石等许不佩。武官五品已上佩(韋占)韘七事,七谓佩刀、刀子、砺石、契苾真、哕厥、针筒、火石袋等也。至开元初复罢之。”[6]唐代法门寺地宫出土的腰链式佩饰包含有铜制的剪刀、镊子、勺、罐、耳勺、牙签、燧、镌等器(图5)[7],可见,此时工具、兵器物件的佩挂习惯延续了先秦的传统,以实用为主,兼具礼制规范,只是物件的种类有所变化。

唐以后的此类佩物渐趋向装饰性,材质、形制和纹样逐渐丰富。辽陈国公主驸马合葬墓出土的玉饰件,上部为一片透雕玉莲瓣,莲瓣边缘垂挂六根金链,下系勺、剪、锥、刀、锉和觽等物(图6)[8]。湖南株洲攸县丫江桥元代窖藏的银挂饰,以一枚荷叶形银牌束口,银牌下缘坠盖罐、圆盒、荷包、剪刀、镊子等器物(图7)[9]。江苏南京市明黔国公沐睿墓出土的挂件包括镊子、耳挖、牙签和鼻烟棒,由一金管收纳,用时抽出,不用时入管,既方便又科学[10]。

明代顾起元撰的《客座赘语》卷四《女饰》篇记载:“以金珠玉杂治为百物形,上有山云题、若花题,下长索贯诸器物,系而垂之,或在胸曰‘坠领,或系于裾之要曰‘七事。”[11]可见,这时器物形组合挂饰已完全演变成为一种女性装饰物品了,从记载来看,虽“诸器物”确指不详,但从其整体形制描述可知,这时的佩饰已经与清末民初时期的佩饰实物十分接近了。endprint

从以上文献及考古实物看,随身佩掛工具、兵器等物件的习俗作为日常生活实用的需要和家庭礼制的要求于先秦时期出现,那时男女均有佩挂,物件有同有异,体现出分工的差异。之后,在不同的朝代,所佩器物围绕日常生活工具和兵器的主题有所增减变化,刀、砺石、燧、剑、锥、锉、勺、觽、剪刀、镊子、耳挖、牙签、盒、罐、瓶、葫芦、荷包、香囊等均是曾出现的物品,并有着多样化的组合形式,这些器物的佩挂从实物功能逐渐向装饰品演变、发展,直至明朝发展成为一种女性佩饰,并成为清末民初工具形佩饰的雏形。从清末民初的所见挂饰来看,这一时期的挂件种类基本固定为刀、剑、耳挖、牙签、镊、钩等的不同组合,前朝所佩的其他器物则已不见。

三、装饰特色及功能寓意

清末民初的工具形佩饰流传数量虽然不多,但件件精致独特。其组件如连接牌、挂件等物通过锤揲、錾刻、镌镂等制作工艺,运用起突、阴线、阳线、镂空等加工手法,塑造出丰富多彩的造型纹饰。与传统的刺绣织物、陶瓷器、漆木器上的纹饰图案一样,银佩饰的装饰纹样也包含着丰富的寓意,体现出“图必有意,意必吉祥”的民俗文化内涵。

(一)连接牌纹样

这类佩饰的连接牌多为一到三片,分层垂坠排列,银质为主,少量玉件,逐层串联,具有束口和装饰的功能。塑造出花篮、蝴蝶、蝙蝠、鲤鱼等形状纹饰,表现出吉祥、美好的寓意。

1.吉祥动物题材

吉祥动物题材可见蝴蝶、蝙蝠、蜜蜂、鲤鱼纹样。蝴蝶,因其斑斓的色彩、翩然的身姿,自古便被人们认为是美丽自由的象征,蝴蝶常与花卉组合构图,呈现出蝶戏花间的美景画面,被借喻和表达对自由爱情、才子佳人的赞美。两件佩饰的银牌都以蝴蝶入图,一件整体呈蝴蝶造型,佛山市博物馆藏两须伸出牌外,拴系银链,生动立体,蝶身及两翅捶锻精细,其上錾刻细腻线条表现出立体动感,蝶身没于花间,似融为一体(图8)。另一件银牌整体呈花篮状,下部中空,上部牡丹居于正中,成为银片的中心,顶端一只蝴蝶栖息花间,营造出蝶恋花的构图和意境,引人遐思(图9)。此外,象征勤劳敬业的蜜蜂,幸福如意的蝙蝠,年年有余、金玉满堂的鲤鱼等都被作为吉祥纹样刻划得栩栩如生。

2.吉祥器物题材

在这些佩饰中,有一种束口银件极为特别,呈圆盘造型,盘底由银篾编结成筛盘式样,盘内镶嵌有六件小银品,正中为一面圆镜,左右分列剪刀和“通书”,上方戥秤和直尺各一把,下方嵌一算盘,各物件通过焊接的方式精心布局排列,小巧别致(图10、图11)。这些小件很像一些地方流行的小儿抓周用品,但是结合其下部的耳挖、牙签和银钩等挂件判断,该物不适宜孩童使用,应为女性的挂饰。与抓周习俗相同的是,它也是运用借物喻意、托物言情的方式表达人们美好的期望和祝福。如镜子喻花容月貌,算盘代表精打细算,戥秤象征识得轻重,直尺代表知长识短,剪刀表示心灵手巧,通书喻诸事通晓等,体现了丰富的民俗文化内涵。

3.吉祥人物纹样

吉祥人物纹样如童子纹是传统纹样中常见的题材,在这件佛山市博物馆藏的三层玉牌佩饰中,下两层玉牌上分别以线条简约勾勒、刻画童子的形象(图12)。以儿童形象为装饰题材表现了人们对孩童纯真天性的赞美、喜爱以及对子孙昌盛的期盼心理,在崇尚多子多福、人丁兴旺的旧时,这类纹样亦是人们喜闻乐见的题材。

(二)挂件组合

与挂饰上部装饰性极强的银、玉牌不同的是,其下部挂件则呈现出更为深刻的意义。这类坠件三或五件,为耳挖、牙签二物的固定搭配与刀、剑、锥等的坠件组合(图13、图14),既有日常实用的功能,又搭配有微缩兵器、工具等物,体现出独特的文化内涵。从前文分析的工具、兵器形佩物的流变情况看,耳挖、牙签二物作为日常频繁使用的卫生工具很早就被制作为小挂件随身佩带,至清末民初时期应主要沿用其实用功能。刀、剑的佩挂经历了从实用兵器到吉祥物件的演变,在古代信仰习俗中这两物是斩妖驱魔的灵器。同时,其作为兵器有着防身护体的实际功用,因此将刀、剑等物制作微缩件随身佩挂,是民间取其辟邪佑体之意演变而成的一种求吉祈福的心理之物。

综合以上对佩饰图案及挂件组合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类工具形佩饰具有浓厚的民俗文化气息。一方面反映了先民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操,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对吉祥、和平、安宁生活的追求向往。将一些动植物和器物的自然属性、特性加以引申,借物寓意,趋吉避凶,驱灾辟邪,祈求吉庆祥瑞、幸福安康,用以自身祈愿,亦可祝颂他人。

四、佩饰的名称

由历史文献和考古实物可知,上述佩饰的组件多数源自生活中的实用物品,因为随身佩戴,逐渐演化成装饰之物。对于这类佩饰,目前见于书籍和展示实物的介绍多以“佩饰”或“挂饰”命名。这类统称当然不为过,但却不能充分和直观地反映它们原有的实用功能特色。通过查阅文献可知,实际上在唐代及以后的历史文献和文学作品中,已有比较固定的称呼,就是“事”。除了前文《旧唐书·舆服志》和《客座赘语》关于“七事”的描述记载,还有不少文献可以佐证。

《册府元龟》卷九七五记载了天宝五年(746)至十四年(755)朝廷对前来朝贡的外国来使的多次赏赐情况,如:

(天宝)五载十月癸巳三葛逻禄·伽叶护顿阿波移健啜遣使朝贡授叶护为左武卫大将军员外置依旧在蕃其使赐二色绫袍金带七事放还蕃。

十四载三月丁卯ヌ拔国遣其王子自会罗来朝授右武卫员外中郎将赐紫袍金带鱼袋七事留宿卫康国王石国副王并遣使朝贡各授折冲都尉赐紫袍金带鱼袋七事放还蕃[12]。

“七事”与同是贵重之物的“锦袍”(绫袍、紫袍)“金(钿)带”“鱼袋”等并列,屡屡出现在授赐之物中。

元末明初,供朝鲜人学习汉语的教科书《老乞大》有“五事”的记述:“我引着恁买些零碎行货。红缨一百斤……杂使刀子一十把……裙刀子一十把。五事儿十副。”这里的五事,与七事功能相类,只是组件的数量有所不同[13]。endprint

明清文学作品中也有“七事”的身影。《金瓶梅词话》第九十一回描写孟玉楼改嫁李衙内之日:“戴着金梁冠儿,插着满头珠翠、胡珠子,身穿大红通袖袍儿,系金镶玛瑙带,玎珰七事。”[14]明末清初长篇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七十一回:“连那铜行的生意绝无指望,先把家中首饰,童奶奶的走珠箍儿,半铜半银的禁步七事,坠领挑排簪环戒指,赔在那几只象的肚里,显也不显一显。”[15]可见,“七事”都是指系在衣前的七物组合挂饰。

“七事”“五事”等专用名词的出现,反映了唐以来人们对耳挖、牙签、剪刀、燧石等实用小物件组合的形制和功用认识。“七事”“五事”即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七种、五种……物件,这里的“事”,指的是与七种或五种事务行为相关的物件。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考古发现的实物材料,或传世留存的这类物件,不妨仍以“七事”“五事”等命名,而不是简单地以“佩饰”“挂饰”“装饰品”来笼统称谓,这样既充分体现了它们的文化内涵和功能寓意,也让先民植根于生活给予它们的“美名”得以传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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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遼陈国公主驸马合葬墓发掘简报[J].文物,1987(11).

[9]扬之水.中国古代金银首饰[M].北京:故宫出版社,2014:362.

[10]南京市博物馆.江苏南京市明黔国公沐昌祚、沐睿墓[M]//南京市博物馆.南京考古资料汇编(4).南京:凤凰出版社,2013:2384.

[11](明)顾启元撰.客座赘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74.

[12](宋)王钦若等编纂.册府元龟(校订本)第十一册卷九七五[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11289-11290.

[13](韩国)郑光主编.原本老乞大[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65.

[14](明)兰陵笑笑生撰.全本金瓶梅词话[M].香港:香港太平书局,1982:2719.

[15](清)西周生.醒世姻缘传[M].长沙:岳麓书社,2014:85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