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高安元代窖藏的神秘面纱
   来源: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8年01月11日 14:06

五闲堂 揭开高安元代窖藏的神秘面纱

刘金成

【摘要】高安元代窖藏自发现至今,仍属国内外专家关注的热点。究其原因当属窖藏出土的青花、釉里红瓷器数量之多、品质之精、造型之众、器形之硕大令世人瞩目。窖藏发现30余年来,虽先前的窖藏研究对主人早有定论,然而随着近来对其出土器物研究的不断深入,有关主人及身份出现的诸多疑点也逐渐显露。此次对窖藏主人的再研究,是在剖析窖藏器物的文化属性、使用功能基础上,以高安明正德《瑞州府志》之所载的,元代瑞州路与之有关的史料为佐证,再结合《元史》中的相关记戴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而推论出窖藏主人及其身份。本刊上两期从“原窖藏主人认定之疑误”“明正德《瑞州府志》与窖藏两方面阐述了先前对窖藏主人认定存在的问题,并从窖藏出土的器物来剖析窖藏主人的身份。

四、窖藏主人及埋藏时间的推定

在目前没发现记载有窖藏主人的前提下,只能借助史料、窖藏器物等推论出窖藏的主人。在此基础上,该推论还应与元晚期瑞州路的时任官员、所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相对应,才使得窖藏主人的推论具有说服力。

1.元末瑞州路官吏与窖藏的关系

查阅明正德《瑞州府志·卷五·秩官志·封爵>可知,至正年间在瑞州路任职的官员,所记载的多为蒙古族人或色目人。

不仅如此,《瑞州府志一地理志·建置沿革》还记载:“至元十三年丙子,改州为路以统州县,瑞因得为上路,设达鲁花赤,总管万户府,隶江西行省,统录事司一,县三。”由此可见早在至元十三年(1276年)丙子,瑞州因处要地(目前推论,元政府在当时瑞州路所辖境内的上高县蒙山设有一大型银矿浇铸银锭的缘故)设为上路。至正八年(1348年),禹苏福从平江路(今江苏省苏州市)达鲁花赤一职改任瑞州路总管,其爵号由到任前的正议大夫加封为“银青荣禄大夫”,属元朝从一品重臣。由此可见当时的瑞州路在大元帝国的重要性。

据史料记载,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版图最为广阔的时期,除元朝本土以外,其西域还有四大汗国,即钦伊利汗国、察合台汗国、钦察汗国、窝阔台汗国。该四大汗国分别是太祖成吉思汗的四个儿子为汗王,之后成为元帝国的藩属国,信奉伊斯兰教。长久以来,四大汗国在政治、宗教文化等方面均与大元帝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经贸往来频繁,它们视大元帝国为宗亲国(见图38)。

有研究表明,元代景德镇用于烧制青花瓷的钻料俗称“苏麻泥青”,其原产地就是西域。以现藏于伊朗国家博物馆(原藏于伊朗阿德比尔清真寺)的1件“元青花菱口大盘口沿上书写的波斯文”举例,它在景德镇窑厂的烧制应出自熟悉波斯语言和文字的波斯工匠之手,是景德镇精湛的瓷器烧造技艺与西域钴料相互结合作用而产生的。2012年10月19日至20目,上海博物馆在建馆60周年庆典之际举办了“幽蓝神采——元代青花瓷器展”,书写有波斯文的“元青花菱口大盘”也在展览之列。为了促进国内外元代青花瓷器的研究和交流,中国古陶瓷学会也在上海博物馆举办了“元代青花瓷器国际学术研讨会”。学术研讨会期间,有学者以该大盘上的阿拉伯文字为依据,分析是14世纪来自西域的波斯工匠将烧制青花瓷的技术及青花料引进景德镇窑厂,从而促成了元青花瓷的烧制成功(见图39)。

从推论高安窖藏主人身份的角度来分析,元朝进入中晚期以来,类似于禹苏福这样来自西域并在元帝国任职的官员众多,从他们的身份、地位分析,应比来自西域的工匠更有先决条件,来执行元朝政府所颁布的祭祀政令。并将其所熟知的用于清真寺祭祀的装饰钴料连同工匠引进中原,效行朝廷于浙江行省龙泉窑烧制祭祀瓷器的做法,约于至治元年(1321年)至至正十二年(1352年)的31年间,在景德镇烧制出成熟的青花瓷器,用以替代日益稀缺的祭祀用青铜礼器,以满足瑞州路官府祭祀的需要(见表8、表9)。

《元史>记载景德镇在元代属饶州路管辖,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有载:“甲子,徐寿辉伪将项普略陷饶州路,遂陷徽州、信州。”也就是这一年起,元政府已彻底失去了对景德镇的控治。之后,工匠是不可能再为元朝政府烧制瓷器的。

故高安窖藏的由景德镇窑烧造的瓷器从理论上分析,是瑞州路官府在元至治元年(1321年)至至正十二年(1352年)的31年间,通过枢密院或景德镇浮梁瓷局监烧而获得的。这一推论也与朝廷记载在浙江行省烧制龙泉青瓷的时间同步。尤其是元青花成功烧制,是与在瑞州路任职的西域官员紧密相连的。

2.元末战乱中的瑞州路与窖藏

元末拉开了大元帝国衰亡的序幕,农民起义风起云涌,时局动荡不安。以朱元璋、陈友谅、张士诚为代表的三股势力长期在南方形成对峙之势,他们为争夺势力范围经常展开拉锯战,使南方战事不断。

据清同治瑞州府记载:

“至正十一年冬十一月江西妖人邓南木作乱,攻瑞州,总管禹苏福擒斩之。”

“至正十二年徐寿辉部将陶九陷瑞州,总管禹苏福万户张岳败之。红巾贼况普天陷瑞州,纵火三日。天完将李养成王普敬据华林山为寇。”

以上记载表明至正十一年(1351年)至至正十二年(1352年)间,农民军虽多次攻打瑞州府城,但均被元朝攻府所及时收复。

又查明正德《瑞州府志·郡县表·州国郡路府》载:

“至正十三年总兵张岳偕左丞火逆赤复之。”

“至正二十二年陈友谅伪将刘五陷踞之。”

根据该记载从至正十三年(1353年)至至正二十一年(1362年),瑞州路仍然在元政府的统治控制之下。由此推论窖藏中这批位于祭祀仓库中的祭祀器,此时还是由瑞州路官府掌控着。

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陈友谅伪将刘五攻陷瑞州路,由此宣告元朝政府在瑞州路统治的结束。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陈友谅率军与朱元璋的明军血战于鄱阳湖,史称鄱阳湖大战。从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至元末(1367年)的六年间为“陈友谅伪将刘五陷踞之”。这期间明正德《瑞州府志》有关瑞州路无详细史料记载。

查明正德《瑞州府志·郡县表·州国郡路府》载:“大明元年(1368年),瑞州刘五纳钦。该记载表明洪武元年,陈友谅部将刘五归顺大明。刘五的归顺,使得瑞州路顺利地过渡至大明政府。

由此推论刘五在攻陷瑞州后,他并没有得到窖藏中的这批祭祀重器。窖藏的埋藏是在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刘五攻陷瑞州之时,导致瑞州路大批官员的突然撤离才发生的。否则,这批器物也会因刘五的归顺而传世至大明国、继续履行着它的祭祀用途。

3.主人埋藏窖藏

如将窖藏的埋藏时间推定在刘五攻陷瑞州路的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是否可根据这一推定再结合《瑞州府志》中的城池史料记载,还原出窖藏入土的时刻?

查考明正德《瑞州府志(地理志·城池)》载:“本府子城旧址周围三里,关四门,东抵进龙池,西抵平头门,南即谯楼(今大观楼),北抵朝天门,宋建炎太守黄次山始筑之……府前(今高安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即谯楼为门,扁日瑞阳门,然城分南北,锦江中贯滨江两崖,垒石为岸……按元至元间,仍宋旧南北二城,一十二门。弘治十二年,南昌道兵备佥事王纯、知府周津北城建迎恩、拱辰、朝天、太平四门,南城建朝阳、靖安二门……”

上述记载已表明,明代瑞州府城墙始筑于宋代。元朝至元年间的南北二城仍是宋代的旧城。时值明弘治十二年,南昌道兵备佥事王纯、知府周津不仅维修了元末频遭战乱损毁的南北二城,并在旧城池基础上增建迎恩、太平及朝阳、靖安等六门(见图40-图42)。

如将以上记载与延续了宋元明三朝瑞州城池的旧图对照,元代瑞州路城池防御已跃然明了,窖藏埋藏的时刻也因然大致为: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陈友谅部将刘五从武汉一直南下,直取瑞州路北城池总管府。为了保全性命,瑞州路官吏们携带家眷及贵重物品通过浮桥退守城南。为阻止起义军进攻城南,瑞州路官员撤退城南后捣毁筑架于锦江之上连通南北二城的浮桥和石桥。但在阻击未果、坚守南城无望之时那些来自蒙古或西域的官僚们,匆忙打理起少量可随身携带的金银等物品,并在城南浮桥头西约100米处的城墙空地,挖掘一直径为1.3米、深2米余的椭圆土形窖穴,将瑞州路官府常用来祭祀而又无法随从的“国之重器”悉数下窖,之上盖一层锡皮,覆土掩埋后携带家眷从南城出逃……

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此次瑞州路的战乱出逃不像前几次那样时隔几日就可幸运般地返回,而此次将“一去不复返”。有的官员在逃离汉地之后幸运地回到了漠北;而有的官员与家眷则在逃离瑞州后,隐姓埋名流落他乡;一些老弱病残者,则在逃亡途中遭遇疾病或兵祸身亡。最终使他们期待在平息战乱后取回所埋藏器物的愿望无法实现,这一千古迷案也得以延续至20世纪80g代末重见天日(见图43、图44)。

五、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以下五点大致结论:

1.高安元代窖藏主人身份、窖藏器物用途及其埋藏年代的再考,首先明确了高安窖藏属元代瑞州路总管府所有,纠正了之前推论窖藏主人为元代驸马都尉伍兴甫父子的错误观点。

2.以明正德《瑞州府志》地方史料为依据,通过研究窖藏中具有代表性的器物,清晰地还原出元代中晚期瑞州路的政治、经济、文化部分状况,尤其是祭祀文化的兴盛,从而进一步明确了瑞州路官府与窖藏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纠正了之前《关于高安元瓷窖藏的几个问题》中将青花、釉里红、卵白釉五爪龙纹器物等同于御用赏赐品的错误论断。高安元代窖藏再考并用大量史实来佐证窖藏中的大部分器物在元中晚期烧制后是瑞州路用来祭祀的器具。尤以窖藏中的青花和釉里红瓷器最为突出,均是当时拥有者用来替代青铜器用作祭祀的“国之重器”。

3.高安元代窖藏再考还以至治初年(约1321年)朝廷在浙江行省始烧瓷器用来替代青铜祭祀器的时间为上限,客观地将窖藏中的青花、釉里红、卵白釉、青白釉及龙泉窑等大部分器物的烧制年代界定在至治初年(约1321年)至正十二年(1352年)的31年间。因至正十二年(1352年)徐寿辉伪将项普略陷饶州路(今景德镇),故元政府随即也结束了在景德镇的最后统治。这与瑞州路(1348年)《瑞州府志(瑞州路重修郡学记)》中有关总管禹苏福维修郡学、祭祀场所、祭祀仓库所记载的时间相对吻合。但从《瑞州府志(瑞州路重修郡学记)》记述内容分析,窖藏中的一些器物应在其到任前就已烧制并在瑞州路用于祭祀。

4.高安元代窖藏再考是结合《元史》和明正德《瑞州府志》中的部分史料,将窖藏中的青花与元中晚期瑞州路来自蒙古及西域任职的这一特定群体进行了列表分析,从而窥探出元帝国在政治经济、人文文化与藩属国的密切交往,促使青花瓷器在元代中晚期的烧造及使用。后因元帝国的即将灭亡,致使至正二十二年瑞州路的主人将其埋入地下的这一历史事实。

5.高安元代窖藏再考解决了关于元青花的烧造时间、元青花的烧造用途、元青花的烧制历史背景等方面的问题,并将高安元代窖藏准确烧制时间界定在至治初年(约1321年)至正十二年(1352年)的31年间(从元青花瓷器的工艺、纹饰等分析,其大致烧制年限应界定在1321-1367年的46年间)。

尤其重要的是,高安元代窖藏再考对同样出自于元代路、州、县的江西萍乡窖藏、安徽繁昌窖藏、内蒙古集宁路窖藏、河北保定窖藏、山东菏泽沉船等的研究均有着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