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2 月 22 日,湖南新化县公安局民警陈建湘涉嫌枪杀两人逃跑,当地集结 2000 余人搜捕,案子在 48 小时内破获。昨日(6 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图自三湘都市报
据三湘都市报 9 月 6 日音讯,被告人陈建湘成心杀人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撑公诉,被告人陈建湘及其辩解人到庭参加诉讼。
图自三湘都市报
据悉,因被告人陈建湘在被围捕过程中持枪朝自己的太阳穴开枪自杀,医院抢救时为其做了部分头盖骨去除手术,法庭依据其身体状况,为其专门佩戴了保护性头盔及坐躺两用出庭椅。
检察机关申述指控,被告人陈建湘案发前系新化县公安局民警,因与被害人邹恒、段新民等多年前发生过胶葛,一向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为此,其屡次有意挨近新化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曾卫军(另案处理),以告贷、谈心等方法获得曾卫军的信赖,意欲向其借用值勤用枪。
2017 年 12 月 22 日 8 时许,陈建湘从曾卫军处借到被卸下了子弹的公事七七式手枪一支,并电话联络邹鹏,以帮邹鹏找作业为由要求其开出新化县公安局的公事用车。
10 时许,陈建湘找到了邹恒,将邹恒骗上车后,以查询需求为由拿走了邹鹏和邹恒的手机,当车开至一偏远山边马路时,陈建湘掏出手枪,朝邹恒头部开了一枪,将邹恒打身后,持枪钳制邹鹏抛尸、整理车内血迹,掩盖杀人痕迹。
当日 15 时许,陈建湘钳制邹鹏开车至新化县 " 康城豪苑 " 小区邻近寻觅段新民,找到段新民后,陈建湘以处理旧日对立为由,将段新民骗上车后,指挥邹鹏往新化县曹家镇方向开车。
18 时许,邹鹏开车至新化县上梅镇梅树村 " 七〇五基地 " 路段时,看到马路右边停有一辆卡车,邹鹏俄然驾车撞向卡车,致使两车相撞,邹鹏敏捷翻开车门逃离,陈建湘见状掏出手枪朝段新民连开数枪致其逝世,随即逃离现场。
同年 12 月 24 日 17 时许,被告人陈建湘在新化县科头乡三板桥村七组和尚岭被捕获。
庭审中,法庭就被告人陈建湘的违法动机、作案手法,特别是陈建湘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等展开了查询,并依控辩两边请求告诉鉴定人出庭阐明和承受质询,控辩两边对依据进行了充沛举证质证,法庭充沛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解人的定见。
陈建湘在法庭查询阶段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被害人家庭形成的损伤表明歉意,并在最终陈说阶段表明悔罪。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亲属以及社会大众 20 余人旁听了案子审理。因案情严重、杂乱,法庭将择期宣判。
另据此前音讯称,在枪击案发生后,公安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别离作出重要批示。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长许显辉等别离在湖南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和新化县抓捕一线坐镇指挥,并从长沙、衡阳、邵阳、怀化、益阳等地抽调精干特警与警犬参加围捕。
娄底市、新化县整体民警和本地社会力气 2000 余人参加了搜捕作业,使案子在 48 小时内成功破获。
图自 @湖南公安在线
此外,在此前审理中,陈建湘曾向合议庭提出书面请求,回绝沈亚川、张磊两名律师持续为他辩解,合议庭经研讨以为,陈建湘提出的请求契合法律规定,予以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