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偷盗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 5000 元。
本年 3 月 21 日下午,萧山新湾大街某别墅小区,业主沈女士回到家中,发现家里来过贼了。电视机、监控设备都没了,藏酒也没了,还有各房间钥匙也不见了。
桌上藏着一张纸条,要求用 1 万元交换钥匙,并要挟若是报警就要留神家人的安全,纸条上还放置了水果刀,纸条署名为 " 盗圣 "。
沈某有点惧怕,打电话通知老公陆某,陆某报警。
5 月 15 日," 盗圣 " 李某被警方捕获。
李某有过屡次偷盗前科,且还在缓刑检测期内。
李某说,自己没有收入,又欠下外债,只能重操旧业。
本年 3 月 20 日,路过被害人家别墅时觉得这家有钱,便决议晚上施行偷盗。当晚,他随身携带刀具,撬窗进入被害人家中,窃得电视机、监控设备等物品价值合计五千余元。由于李某没有发现其他值钱物件,便搜集各房间钥匙藏匿于被害人宅院里。书写了自称 " 盗圣 " 的纸条索要 1 万元。
由于留了张字条,所以又多了个罪名。
8 月 29 日,萧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启用长途视频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李某对指控现实、罪名、量刑主张及具结书没有贰言,表明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李某犯偷盗罪、敲诈勒索罪,依据其认罪态度和违法情节,判处吊销前案的缓刑宣告部分,与本次偷盗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遂作出如上判定。
网友热评:
@雪慕颜㊣:字这么丑陋必定不是盗圣,你看看人家楚留香的扇子
@深海肥鱼:看故事会那个,你想笑死我看那笔迹,我还以为是哪家熊孩子的恶作剧
@浪迹天涯:这个贼有点特殊啊,自称盗圣,有点好笑,好像看了一本故事会,呵呵 …
@徐:董事长你好???加 QQ???这个贼怕是脑子不好吧
@王子:就凭这要挟也不能轻饶哎!
来历:钱江晚报、FM93 交通之声
(修改 魏如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