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全其初心”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来源:船山学刊     2018年05月03日 05:01

...见,此去经年,初心不变

王泽应

船山在《读通鉴论》卷十五中谈到了“初心”以及“全其初心”的伦理意义问题,其中凭借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总结品评,以史拓论、以论证史,将“初心”置于人生品德保全和历史进程不忘源头的始基,并与“天下古今之公义”有机地联系起来,彰显出公忠、公道、公义的道义论特质。

船山针对南北朝时宋廷“贞人志士之言绝于天下”而产生的种种变节、苟且行为,深觉“不能正其始”的危害,认为無论朝廷亦或是个人都应该不忘初心,保持其原初的志向和伦理德操。只有这样,才能防范许多道德风险,在推动历史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成就自己个体的道德人格。在船山看来,“皎皎初心,岂自诬哉?”光明俊伟的初心是不能够自我诬毁的。人如果忘记了初心,亦即忘记自己原初的志向与德操,就会与世浮沉,随波逐流,就会演绎出一幕幕人生的悲剧。

船山的初心论并不仅仅是指个体或群体原初所立的志向和德操,而且将其提升到国家民族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道义高度,主张以“天下古今之公义”为道德评价的标准,因此其初心论充满着对国家民族至上道义的价值认定。船山指出:“人莫急于自全其初心,而不可任者一往之意气。欲为君子,势屈而不遂其志,抑还问吾所自居者何等也。情之所流,气之所激,势之所迫,倒行逆施,则陷于大恶而不知,而初心违矣。”人们重于“自全其初心”的伦理意识无疑值得肯定,但是千万不能在“全其初心”的过程中意气用事,不能使“全其初心”走向它的反面。他说:“夫既以名义为初心,则于义也当审。为先君争嗣子之废兴,义也;为中国争人禽之存去,亦义也;两者以义相衡而并行不悖。如其不可两全矣,则先君之义犹私也;中国之义,人禽之界,天下古今之公义也。”在初心的保持上,一个真正有道德操守的人应当始终做到“不以私害公,不以小害大”,亦即在“迫难两全之际,捐小以全大”,从而“与其初心小异而不伤于大同”。船山还以管仲事原初的仇人齐桓公而孔子许以为仁之事例来加以说明,认为孔子着眼的并不仅仅是个体层面的私忠,而是从“小大公私之辨”的角度来审视管仲的事仇,强调“捐小以全大”的价值导向,并认为管仲的“徙义”有着“徙而不伤君子之素,则合异于同,而无愧于天下”的道德价值。就此而论,“本效忠节”意义上的初心只有受“古今天下之公义”的宰制与规约才能真正彰显出“大正而固不昧其初”的伦理意义。

船山的“初心论”从个体侍奉君主的私忠出发走向“天下古今之公义”,深受其“一人之正义,一时之大义”和“古今之通义”的义道论的宰制与规约,彰显出以公忠统私忠以及在二者矛盾情况下舍私忠而全公忠的先公后私、重公轻私的道义论特质,无疑是中华民族“天下为公”“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之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对于我们今天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亦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亦有着重要的启迪价值,值得我们好好吸取。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