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垃圾分类现状及对策探究
   来源:中国市场     2018年07月04日 11:30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及对策研究.doc

娄子孟

[摘 要]随着我国进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人口向城镇的大量涌入造成城市垃圾不断增加,城市垃圾的不断增加以及错误分类会带来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生态问题,但由于我国有关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与人民普遍低下的垃圾分类义务意识,使得我国垃圾分类问题亟待解决。文章通过对我国目前垃圾分类现状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发现完善法律法规,实行经济激励以及提高公民垃圾分类意识是解决我国垃圾分类问题的必要方法。

[关键词]垃圾分类;公民意识;法律法规;经济激励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3.079

1 背景与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有数据表明,在进入21世纪后,中国的城镇化率增长保持在每年大约1%的水平上,从2000年的36.22%上升到2010年的47%。[1]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城市蓝皮书》对每年城镇化率进行测算,并预测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60%[2],届时将会有更多的人口居住在城镇。那么,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生活垃圾也将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垃圾产出国,且保持着8%—10%的年增长率。如今,全国2/3以上的城市深陷“垃圾围城”困境,很多城市的垃圾已无处填埋。

针对于垃圾的处理,我国主要采用堆肥、填埋和焚烧这三种方式,但以上三种方法都不能实现垃圾的资源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垃圾问题,对其进行分类至关重要。在我国的大部分城市,居民只需将垃圾扔进小区附近的垃圾桶内,再由环卫工人将其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城市道路两旁每隔一段距离放置一个区分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的垃圾桶,但人们在投放垃圾时并没有依据是否可以回收进行投递。所以,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垃圾分类系统存在很大问题,从而导致大量可回收垃圾没有得到有效的二次利用以及有害垃圾未经处理而排放导致环境污染。虽然我国从2000年开始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8座城市试行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工作,但是还没有任何一个试点取得明显的成效。长此以往,无效的垃圾分类与不断累积的垃圾给城市生态环境带来沉重压力,对城市管理造成巨大障碍,给城市公共支出造成巨大负担。

2 原因分析

垃圾分类问题既已影响到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及各级政府采取各种行动效果甚微,这可能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从宏观来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缺失,从而导致垃圾分类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垃圾分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法律,更没有相应的行政法规。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也没有对城市生活垃圾做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仅仅对固体废弃物治理方面做了相关规定,最新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也仅仅简单提及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并未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提出要求。因此,垃圾分类只是作为一项新流行起来的活动,在各个城市社区推行宣传,但由于缺乏刚性要求且管理者没有相應的执法权,很难得到人们的重视,即便有企业或者个人没有进行垃圾分类而造成了环境污染也没有具体的法律来追责,这便使得垃圾分类难以落实。

二是缺乏经济刺激与奖励。从个人角度看,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住户按每户每月征收一定的垃圾处理费,有物业管理的居民住户按每户每月缴纳相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户更少的垃圾处理费。由此可见,垃圾处理费按户收取,并不依据居民生产垃圾的总量,并且对于对垃圾进行正确分类的居民没有任何奖励政策,对随意混合丢弃垃圾的居民也没有任何惩罚政策,居民们必然是没有动力花费时间成本对垃圾进行分类。从企业角度看,尽管我国将“生态”纳入“五位一体”战略,从国家战略高度重视起生态环境与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盲目追求GDP,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作为以追求利润为根本目标的企业,在短期内无法看到垃圾分类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难投入资金。缺乏经济激励成为阻碍垃圾分类实施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人民普遍缺乏垃圾分类意识以及对垃圾分类的正确知识了解甚少。很多人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只追求个体利益,垃圾分类这一行为带来的绿色环境无法在短时期内让人们切实感受到,因此,人们不愿主动进行垃圾分类。还有很多人认为垃圾分类是由政府部门的人进行管理,是政府负责的事情,自己只需要清理掉自家的垃圾,无须关注它们的去向以及是否可以二次利用。还有人认为垃圾分类需要全民参与,仅仅靠自己个人的力量无法改变什么,便消极对待。当然,除了这些不愿主动承担垃圾分类责任的居民外,也有很大一部分居民想为推动垃圾分类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积极地对垃圾进行分类,但由于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而往往进行了错误的分类,做了“无用功”,从而导致垃圾分类效果甚微。

3 对策分析

针对垃圾分类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别从国家立法、行政、政府执法、经济激励、提高公民垃圾分类意识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推进我国垃圾分类的施行。

首先,法律具有指引的作用,能够为人们提供某种法律许可的行为模式。我国目前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缺失,无法对居民垃圾分类行为进行指引,因此,为了有效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切实实行垃圾分类,构建与完善垃圾分类法律体系必不可少。有关立法机关及部门应对我国各个地方现行有关垃圾分类的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甚至社区规则进行汇总分析,重点学习与分析垃圾分类实施较好的小区、地区以及城市的措施,从而制定一套较为全面系统的法律保障制度。与此同时,完善《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管理条例》中与城市垃圾分类相关的内容。

其次,有了法律的保障之后,要改变人们或企业的行为,需要进行必要的激励机制。经济激励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激励方式。对于个人,垃圾分类的经济激励可以从社区做起。对于对垃圾进行分类的居民予以登记,每年年末汇总,对坚持每月都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予以经济奖励,可以发放生活用品或退还其部分垃圾处理费。对于企业,国家可以予以相关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其在垃圾分类方面进行投资,以谋求垃圾分类的长期实现。

最后,要真正实现将垃圾分类政策推行开来,必然离不开全民参与。那么,提高公民垃圾分类义务意识与提高分类知识知晓率和准确率是必然的选择。第一,建立环保教育从娃娃抓起的工作体系,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义务教育的德育教育环节,帮助适龄儿童和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形成积极的环保意识和公德意识,掌握正确分类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并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帶动家庭成员和身边的人群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第二,可以通过公益广告进行宣传,选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明星艺人为垃圾分类这一行为代言,或是形成一些朗朗上口的宣传口号,使垃圾分类渐渐融入人民的大脑中。第三,社区可以定期举办知识竞赛,公益演出这种颇具趣味性的活动以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第四,市城管委可以发动并成立志愿者协会,并且向这些社区志愿者提供有关服务技能的培训。由于这些志愿者可能就是生活在自己身边的邻居,因此他们的行为可能具有更强的感染力,人们看到身边的人积极主动地对垃圾进行分类,也会有所行动。志愿者可以走进小区,协助居委会向居民分发垃圾袋或是宣传手册,并且可以向他们讲解正确的分类方法以及全民共同推进垃圾分类会为整个社会带来的利益。

4 结 论

通过分析,虽然我国的垃圾分类推行存在各种问题,但并不是无路可走。垃圾分类切实履行可以提高垃圾的可回收、循环使用率,有利于资源的保护,减少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政府、企业、全体公民共同参与是必然路径,共同推进垃圾分类政策的实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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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丁敏.以农村垃圾处理为重点带动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研究[J].中国市场,2017(11).

[5]丁建彪,谢微.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垃圾围城”治理结构研究[J].中国市场,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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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黄敏姿.广州市政府垃圾处理政策之十年演变[J].中国市场,2011(15).

[8]郭惠玲.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思考[J].中国市场,2011(36).